第1章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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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。
nbsp我跟她在复学后的两年里都没什么交集,但到毕业前夕,我早上老是四处钻去买早餐,她让我帮忙带饭,才勉强算是有了些交流。
nbsp开始其实好好的,欢天喜地的去报道。
nbsp后来,啧。
nbsp前段时间,退学了。我问她,她说是宿舍问题,也不知道是她被办了,还是她把别人办了。
nbsp她的性子,估计只是被别人欺负的份咯。
nbsp就感觉,世界上正常人挺少的。
nbsp以前总认为,傻缺是少数,但当我走去了其他地方,遇到了更多的人才发现,自己的教养有多好。
nbsp不留在北屿,跑外地去读书,其实是个明智的选择。
nbsp留在北屿或许是好的吧。
nbsp我在北屿待累了,很累很累。过往的经历,曾经的回忆都压得我喘不过气。
nbsp所以我离开了。即使我知道接受新环境的过程会很漫长,我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了。
nbsp我想了很久很久,想了好几年,也费了很多精力,才有了离开的勇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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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sp花了三年的时间去尝试离开北屿,期间的艰难险阻已经不重要了,值得被反复提及的是:我如愿了。
nbsp如愿的离开了北屿,去到了另一个城市,独自一人的活着。
nbsp如果在那座城市,我又积攒了足够多的勇气,那我还可以走得更远。如果不行,那我就回到北屿,回到这个三面沿海的小半岛。
nbsp我也想过的,去更南边的地方。
nbsp比如普吉岛,比如斯里兰卡,再比如墨尔本……我很喜欢墨尔本,我有一段时间总是抑制不住地去想:如果我能够拥有随时飞往墨尔本的勇气和资本,那我的世界里,是不是就能永远没有冬天了。
nbsp在北屿过完夏天,就奔去墨尔本等待春天的到来。墨尔本的夏日走到了尽头,北屿雪白沙滩边上的夹竹桃便迎来了新一轮的花期。
nbsp永远永远,都没有我惧怕的寒冬。
nbsp我也想过要前往更北边的地方。
nbsp比如去看天下第一的山水,比如去满是梧桐的南京城,再比如去东三省堆一个比我还大的雪人。
nbsp……
nbsp我有一种预感:来年的春天,会很暖和。
nbsp我很讨厌北屿,却又最喜欢它。
nbsp喜欢北屿繁春时从榕树上吐丝吊在半空的虫子;喜欢北屿漫长的夏日;喜欢北屿街头上每一个路过的游人;也深深喜欢着这座一点也不好的城市。
nbsp学校旁边琴行老板的那只猫很黏人,比猫咖里的猫还会撒娇。每到放学的时间段,它就会蹲在门口,隔着玻璃冲路过的学生叫唤。
nbsp绝大多数学生会停下脚步看看它,或者是做出些怪诞的表情,惹得它叫个不停。
nbsp在那段时间里,我总是会跟哭哭鼠进去看它。
nbsp老板总是“小麦小麦”的喊它,所以开始我一直以为它是叫“小麦”。它从来不应,只有老板敲碗放饭的时候,它才会过去。
nbsp能看得出老板其实很想刀了烧麦,因为它只有饿了,想干饭的时候才会想起老板,别的时候,只会对着外面的学生撒娇。
nbsp用老板的话说就是:“它很会装的,跟猫咖里面的猫一样,都不怕人。你们一放学,它就蹲在那叫了,平时就躺着睡觉,都不理我。”
nbsp“烧麦”这个名字的由来,我也问过老板。老板说,这是之前养它的小姐姐起的。
nbsp后来哭哭鼠也养了只猫,买的时候好像才几个月大,是一只蓝猫。起名作“糯米”。”
nbsp琴行斜对面(过了马路),有家花店叫“早春”。我一直都觉得这个名字起的好,早春早春,早到的春天。
nbsp后来我在文章中写下:我听北屿的老人说:北屿的冬天很短,只要那十多天的寒冷过后,便能算作早春。
nbsp花店的旁边些,是家奶茶店。那家店的茶特别特别香。
nbsp奶茶店没什么特别,有意思的就是,那家店,学生的话能便宜一块钱。
nbsp……
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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